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内容
1.机构职能;
2.领导简介及分工;
3.内设、直属机构;
4.政策文件;
5.文件解读;
6.工作动态;
7.统计数据;
8.重要会议;
9.公示公告;
10.中心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11.公共服务;
12.便民服务;
1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4.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二、目录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
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索引号信息内容公开形式生成日期发布机构详细信息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了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标号”四组代码构成。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
三、政府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受理机构。本行政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32-12329
通讯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政编码:641000
(二)主动公开信息
1.公开方式。本行政机关主要通过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zfgjjzx.neijiang.gov.cn/)、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等予以公开。
2.公开时限。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以本单位及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单位联合发布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1.提出申请。
通过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上报送即可。
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的形式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方式提交。
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直接申请。
口头提出申请。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经申请人确认后生效。
2.申请的办理。
登记审查。受理机构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办理答复。受理机构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书中的要求,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四、监督保障
(一)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内江市财政局办公室
通讯地址:内江市东兴区西林街道星桥街中段166号
邮编:641000
附件: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内容
1.机构职能;
2.领导简介及分工;
3.内设、直属机构;
4.政策文件;
5.文件解读;
6.工作动态;
7.统计数据;
8.重要会议;
9.公示公告;
10.中心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11.公共服务;
12.便民服务;
1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4.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二、目录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
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索引号信息内容公开形式生成日期发布机构详细信息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了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标号”四组代码构成。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
三、政府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受理机构。本行政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32-12329
通讯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政编码:641000
序号 | 科室(管理部) | 办公地点 |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咨询电话 |
1 | 办公室 | 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
0832-2022391 |
2 | 归集管理科 | 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 0832-2045378 |
3 | 贷款管理科 | 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 0832-2038891 |
4 | 会计核算科 | 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 0832-2287297 |
5 | 稽核审计科 | 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 0832-2077806 |
6 | 信息技术科 | 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 0832-2035910 |
7 | 综合服务科 | 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 0832-2288276 |
8 | 市中区管理部 | 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 0832-2077811 |
9 | 东兴区管理部 | 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 0832-2077810 |
10 | 隆昌市管理部 | 隆昌县康复东路62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 0832-3954950 |
11 | 资中县管理部 | 资中县水南镇资州大道金山一品商住小区27号楼5层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 0832-5526965 |
12 | 威远县管理部 | 威远县花塘东街38号1幢附202号(时代天街)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 0832-8233959 |
(二)主动公开信息
1.公开方式。本行政机关主要通过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zfgjjzx.neijiang.gov.cn/)、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等予以公开。
2.公开时限。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以本单位及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单位联合发布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1.提出申请。
通过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上报送即可。
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的形式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方式提交。
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直接申请。
口头提出申请。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经申请人确认后生效。
2.申请的办理。
登记审查。受理机构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办理答复。受理机构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书中的要求,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四、监督保障
(一)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内江市财政局办公室
通讯地址:内江市东兴区西林街道星桥街中段166号
邮编:641000
附件: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2日
2020年9月22日
附件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营业执照信息 | 法人代表 |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人电话 |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电子邮箱 | 传真 | |||||||||||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
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
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 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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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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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受理机关无法按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
选 填 部 分 | ||||||||||||
所需信息的编号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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