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简介
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审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
(八)负责为缴存单位及缴存人提供对账、查询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咨询服务,受理投诉事项。
(九)完成内江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简介
李伟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杨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
刘涛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总支委员、副主任
郑晓锋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总支委员、副主任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文秘、收发文、文书档案、政务公开、政府采购、公章管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有关会务、安全工作。负责综合目标上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党建、人事、劳资、职工教育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核算科。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和核算。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审核、上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年度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的核算。编制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的年度预决算并组织实施。负责固定资产核算、统计相关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归档及统计数据上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贷款管理科。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业务工作,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的业务拓展。负责市区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的管理工作。负责个贷档案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协调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相关事宜。承办管理中心审贷会议相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归集管理科。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使用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的调整以及催缴、清欠和扩大覆盖面。负责审核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稽核审计科。负责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考核。负责对住房公积金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情况实施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负责对住房公积金财务、贷款、归集、支取等业务操作全过程的规范性、合法性等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各科室及县(市、区)管理部负责人进行离任稽核和任期稽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信息技术科。负责中心计算机硬件设备、计算机网络的运行、维护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应用软件的开发、维护、更新、升级。负责信息系统的运行监控管理,以及相关数据、技术档案保密、安全性、完整性及准确性管理。负责中心职工计算机技能的培训工作。负责为中心计算机等设备的采购、验收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做好市公积金中心网站、微信、微博、APP、网厅等新兴媒体渠道的维护工作,协助做好信息的更新工作,为政务公开提供技术支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综合服务科。负责中心服务窗口建设标准、服务方式、服务质量的统一规范并监督评估。负责受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政策咨询。负责受理住房公积金查询。负责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封存、注销等业务。负责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并进行初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市中区管理部。
(九)东兴区管理部。
(十)隆昌市管理部。
(十一)资中县管理部。
(十二)威远县管理部。
以上管理部的职责为:认真完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协调县级各部门工作。负责本县(市、区)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编报。负责本县(市、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记载本县(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封存等业务。办理本县(市、区)住房公积金收支管理账务及银行存款账务处理工作。按会计制度的要求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户、编制会计报表。按时汇总、报送会计和统计报表。负责对本县(市、区)欠缴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催缴工作。负责本县(市、区)住房公积金信贷管理及个人住房贷款的初审工作。做好贷款发放后的检查及逾期贷款催收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核算科。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和核算。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审核、上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年度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的核算。编制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的年度预决算并组织实施。负责固定资产核算、统计相关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归档及统计数据上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贷款管理科。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业务工作,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的业务拓展。负责市区住房公积金个人委托贷款的管理工作。负责个贷档案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协调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相关事宜。承办管理中心审贷会议相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归集管理科。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使用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的调整以及催缴、清欠和扩大覆盖面。负责审核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稽核审计科。负责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考核。负责对住房公积金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情况实施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负责对住房公积金财务、贷款、归集、支取等业务操作全过程的规范性、合法性等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各科室及县(市、区)管理部负责人进行离任稽核和任期稽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信息技术科。负责中心计算机硬件设备、计算机网络的运行、维护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应用软件的开发、维护、更新、升级。负责信息系统的运行监控管理,以及相关数据、技术档案保密、安全性、完整性及准确性管理。负责中心职工计算机技能的培训工作。负责为中心计算机等设备的采购、验收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做好市公积金中心网站、微信、微博、APP、网厅等新兴媒体渠道的维护工作,协助做好信息的更新工作,为政务公开提供技术支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综合服务科。负责中心服务窗口建设标准、服务方式、服务质量的统一规范并监督评估。负责受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政策咨询。负责受理住房公积金查询。负责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封存、注销等业务。负责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并进行初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市中区管理部。
(九)东兴区管理部。
(十)隆昌市管理部。
(十一)资中县管理部。
(十二)威远县管理部。
以上管理部的职责为:认真完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协调县级各部门工作。负责本县(市、区)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编报。负责本县(市、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记载本县(市、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转移、封存等业务。办理本县(市、区)住房公积金收支管理账务及银行存款账务处理工作。按会计制度的要求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户、编制会计报表。按时汇总、报送会计和统计报表。负责对本县(市、区)欠缴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催缴工作。负责本县(市、区)住房公积金信贷管理及个人住房贷款的初审工作。做好贷款发放后的检查及逾期贷款催收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川南电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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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32-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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