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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增加办理委托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银行卡的通知

日期:2021-07-14 1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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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针对缴存职工反映的办理委托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委托按年提取业务”)银行卡单一问题,近期对业务系统进行了改造升级,自2021年7月15日起,凡符合办理委托按年提取业务条件的缴存职工,持本人有银联标识的储蓄卡(一类卡)及相关资料原件,即可办理委托按年提取业务。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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