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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3-04 00:00:00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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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各科室、管理部: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0〕71号)精神和市财政局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中心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人员管理

  (一)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要按照之前的有关要求,在本部门有参加志愿服务队、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等情况下做好统筹安排,确保各部门有人值守,工作能正常推进。

  (二)全体干部职工应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情况摸排表,每日报告个人及家属有无重大疫情等情况,有情况报告情况,无情况实行零报告。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要全面掌握本部门人员动态,切实筑牢疫情“防控网”。

  (三)凡属于“三不返岗”的干部职工要严格按规定执行,在居家观察期间不得擅自外出。

  (四)疫情防控期间,全体干部职工不得擅自外出,不得串门,不得参加聚餐、聚会、打牌、娱乐等群体性活动。

  二、做好有关防控工作

  (一)强化消毒杀菌。每日对办公区域和服务设施进行消毒杀菌,原则上上班前、下班后至少消毒两次,人员流动频繁的应增加频次。市中心和县(市)管理部自行负责办公区域和服务设施的消毒杀菌工作。

  (二)强化通风换气。办公室门尽量不封闭,开门通风,开窗换气,开放办公,形成空气对流,保持空气流动。

  (三)做好个人防护。上班的干部职工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勤洗手,戴口罩。

  (四)确保人员不聚集。

  1.上班时间,如无必要,干部职工尽量不随意走动,减少人员聚集。

  2.干部职工应向办事群众倡导住房公积金业务线上办理、建议错峰办理、实行预约办理,减少人员聚集,引导现场办事群众尽量保持人与人之间至少1米以上的间距。

  3.疫情防控期间尽量不集中开会,减少非紧急性的会议、活动、调研、考察等。

  (五)确保出行不感染。干部职工应妥善安排上下班出行方式,尽量减少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途中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降低感染病毒风险。

  (六)确保用餐不交叉。鼓励干部职工回家吃饭,若要在单位吃饭的,市中心统一食用市财政局食堂提供的工作午餐(盒饭),以科室为单位提前一天报送第二天午餐人员名单;县(市)管理部由管理部负责人按照分时、分段、分餐的原则做好统筹安排,避免交叉感染。

  (七)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1.市中心干部职工上班时要主动配合市政务服务局和盛泰物业公司做好体温检测、出入登记等工作;县(市)管理部应遵循属地原则,主动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2.全体干部职工要应率先垂范,主动配合居住地村、社区做好摸排、封闭式管理等工作,除管好自己外,还要管好家人,支持当地防控,做好表率;积极向亲属、朋友、邻居宣传防控政策、知识和措施;相信科学,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

  三、其他要求

  (一)全体干部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相关决策部署,强化纪律作风保障,主动履好职尽好责,奋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后续有关事宜,将在钉钉群里通知,请全体干部职工动态关注。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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