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信息 / 机关建设 / 正文

四川省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日期:2017-09-12 16:47:00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分享: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简介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委托市财政局代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县级事业单位,履行下列主要职责: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4.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按照上述职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承办以下业务:1.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非公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含已有单位和新成立单位及原有职工和新参加工作职工)的建制和缴存,以及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准确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2.审批和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以及缓缴、补缴申请;3.审批职工因退离休、购建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和出境定居等原因而提出的支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本息的申请;4.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转移和封存手续;5.审批职工因购买和建造自主住房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县、区管理部提出的贷款申请;6.受理职工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本息的申请;7.委托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和回收贷款本息的相关事宜。 (二)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主要工作1.加强宣传力度,扩大缴存覆盖面。2.加大催缴力度,提高资金归集率。3.稳增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中心始终注重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规避资金风险。5.优化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 2016年,中心坚持以为缴存职工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为出发点,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效率,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1)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2)改善服务环境,树立中心新形象。(3)规范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6.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今年中心全面加强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开展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二、部门概况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内江市人民政府委托内江市财政局代管的全额拨款副县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配备一正二副一总稽核。内设科室为:办公室、归集管理科、资金运作科、会计核算科。另两区三县分设非“法人”的5个管理部。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收入合计10256.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56.09万元,占100%; 2016年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年支出合计943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9.42万元,占7.31%;项目支出8741.19万元,占92.69%。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0261.1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841.75万元,增长89.3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30.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336.76万元,增长9948.60%。(原因是由于从2016年起,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30.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4.02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3万元,占0.39%;医疗卫生支出25.62万元,占0.27%;城乡社区支出462.27万元,占4.90%;住房保障支出8902.08万元,占94.4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1.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02万元,完成预算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18.45元,完成预算100%。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8.18元,完成预算10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21.42万元,完成预算10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4.2万元,完成预算100%。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462.27万元,完成预算100%。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32.12万元,完成预算100%。8.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8869.96万元,完成预算91.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按合同规定,尚有部分款项未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9.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9.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9.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82万元,完成预算93.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4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完成预算4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把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55万元,下降3.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5万元,增长9.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万元,下降41.98%。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今年由于中心搬迁到离各银行网点和上级主管部门较远的地方,导致用车增加,用车成本提高;同时厉行节约,严格把关,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47万元,占85.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5万元,占14.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47万元。主要用于保证中心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3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256人,共计支出2.3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专项检查工作、接待各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赴内江考察等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整体搬迁需要添置的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等。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三)预算绩效情况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资金9513.56万元,覆盖率达到98.12%。 十、名词解释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10.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12.“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附件: 1.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6年收入决算表 3.2016年支出决算表 4.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9.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
附件:公积金2016部门决算公开附件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