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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日期:2017-03-30 14:38:00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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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简介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 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 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

  5、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 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 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按照上述职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承办以下业务:

  1、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非公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含已有单位和新成立单位及原有职工和新参加工作职工)的建制和缴存,以及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准确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

  2、审批和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以及缓缴、补缴申请;

  3、审批职工因退离休、购建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和出境定居等原因而提出的支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本息的申请;

  4、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转移和封存手续;

  5、审批职工因购买和建造自主住房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县、区管理部提出的贷款申请;

  6、受理职工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本息的申请;

  7、委托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和回收贷款本息的相关事宜。

  (二)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我中心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主要工作,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深化改革为统领,解决民生为主线,突出重点,创新工作,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统筹推进,努力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再上新台阶。

  1.狠抓归集扩面,保障职工利益。继续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使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制度优越性家喻户晓;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跟踪力度,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稳步推进非公企业、民营企业建制工作,力争让更多住房困难的弱势群体早日踏入住房公积金惠民“门槛”,切实做好已建制人员“控高提低”工作,逐步解决一些疑难问题。

  2.稳妥推进个人贷款,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贷前审查,贷后管理,做好贷款风险防范工作,为职工购房服好务;二是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走势,加强研判,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促进住房建设、支持基本住房消费和促进房地产市场调控中的重要作用。

  3.强化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中心将加大稽核力度,强化内部监控,在以“安全管理、依法合规、杜绝风险”作为稽核审计理念的基础上,不断推进稽核审计制度化、检查程序化、责任明晰化,全面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中心将继续加大力度查处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行为,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利用各种方式核实提取要件的真伪;进一步优化会计工作管理系统,使会计核算工作更加便捷、准确。

  4.完善信息化建设,提高自动化管理水平。继续完善综合服务平台,借助系统来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理环节,加强非现场服务,让职工少跑路,少填表,少带资料,快办事,提高自动化管理水平,更好为群众服务,为单位缴存公积金提供方便。

  5.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继续深化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照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手册,重新梳理相关防控制度,全面排查廉政风险隐患,确保每个制度都覆盖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并将推进政务公开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依法确权、科学分权、公开示权,防止权力滥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作。

  6.进一步完善管理部办公用房。对各管理部进行考察,结合管理部实际需要选择办公用房,经中心研究讨论后,制定方案上报市财政局,争取在2017年解决各管理部办公用房问题,彻底结束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寄驻办公的现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内江市人民政府委托内江市财政局管理的全额拨款副县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配备一正二副一总稽核。内设科室为:办公室、归集管理科、资金运作科、会计核算科。另两区三县分设非“法人”的5个管理部。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收支总预算2414.6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2414.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14.6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支出预算241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4.67万元,占21.31%;项目支出1900万元,占78.6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14.6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14.67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4.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5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85.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6.2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14.6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447.96万元。主要是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中的偿还涉险国债资金借款,2017年无此项目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4.52万元,占0.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97万元,占2.4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54万元,占1.1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85.44万元,占15.96%;住房保障支出1936.20万元,占80.1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4.5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相关规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用于职工培训、学习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0.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积金中心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56.3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7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24.1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4.4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85.4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等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36.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17年预算数为190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管理部办公用房、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管理费用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4.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8.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5.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无,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2016年及2017年均无此项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3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中心到各县区管理部指导工作、交换意见。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等。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0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件:预算公开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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